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《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(修订)
发布日期:2020-06-01   浏览量:      

    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根据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原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)规定组织制定了《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(修订),电力变压器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,2021年6月1日前出厂或8月1日前进口的产品,可延迟至2022年6月1日前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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